据载,唐朝的中书令裴度,有一天忽然丢了大印。手下人急急忙忙将此事告诉他。裴度知道后,不但没惊慌,反而怡然自得,像没事一样,他叫手下人不要声张,同时还设宴欢乐。人们不理解他的意思。宴会进行到半夜,酒也喝到半醉了,这时大印又回到了身边。裴度见到印也不理睬,继续饮酒,尽欢而散。
后来有人问他这是什么缘故?裴度说:“这是小吏把印偷去伪造证券,如果我找得不急,那么,他用完了就会放回原处。如果追查的很紧,那人害怕治罪就会将印扔到水里或火里,那样印就不会失而复得了。”
北朝时,许允为吏部尚书,选用郡守多用自己的同乡。魏明帝知道后,命令虎贲(卫士)前去收逮捕许允。在许允受缚时,他夫人从内室出来,告诉他:“明君可以理夺,不可以情求。”许允马上明白了她的意思。到了殿上以后,魏明帝问他为什么多用自己的同乡为郡守,许允说:“陛下常告诫臣‘举尔所知’,臣的同乡正是我所熟悉的人。陛下应该检查这些人是否称职,如果不称职,臣甘愿服罪。”魏明帝下令查询,这些人都没有大的过失,无奈,只好释放了许允。
裴度和许允的夫人都懂得因人制宜的道理,从而达到了预期的目的。裴度知道偷印的人只是想伪造证券,并不想偷印不还,于是故做不知,以防惊动偷印人,使之畏罪销赃,大印去而不回;许允和他的夫人,知道明智的君主崇尚理智,理智高于情感,很少感情用事。为此,要想免除伤害,唯有摆事实,讲道理,以理服人,结果如愿以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