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江苏南京一女子因准事下班被领导批评,“你以后不要踩点走”,引发网友热议。聊天纪录显示,公司领导要求这名女子以后下班不要踩点走,“可以六点零几分再走。”女子则回复道,“我留下来也没饭吃啊。”当事人孙女士表示,自己是文员岗位,工作量不是很多,每天下班之前都可以完成工作任务。 “准点下班”“到点就走”,如今的一些年轻人,他们奉行这样的准则,但也经常被领导批评。被批评后,他们也会上网吐槽,每次都能引发热议与关注。甚至,还有人在网络上透露,自己“踩点下班被HR约谈”,这就更加过分了。类似的例子,可谓不胜枚举。在年轻人看来,这样的规定“莫名其妙”,不合情也不合理;在职场老人看来,这似乎就是“潜规则”,就该如此,年轻人还是要学着点。 过来人有过来人的经验,他们对年轻人谆谆教导,告诉他们职场要如何“避坑”。但年轻人却觉得不甚合理,很多人无法接受。而这,也引发了不少的矛盾与冲突。网络上的热议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就是民意的体现。很多人觉得,到点下班不是“踩点下班”,那是个人合理合法的权益,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,而“晚点下班”的“配合性演戏”,从提升工作效率的角度来说,没有任何价值与意义。 作为一名劳动者,需要遵守时间规定,也需要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,这是基本常识。从这来说,一名劳动者什么时候可以下班,应该是按照自己的工作任务和上班时间来决定的。在上班时间内完成了工作任务,那么就完全可以准点下班,没有必要拖一会儿。有人说,这就是人情世故,这就是江湖。但人情世故和江湖,并不能成为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理由,也是可以“变更”的。固定地认定“不要踩点下班”的潜规则,其实也是走歪走偏的一种工作理念。 工作要以效率来评价,而不能用时间长短来定义,这应该得到充分的信仰。在上班时间上,也是如此。不能说,过去一直都是这样,此前都是这样的“潜规则”,就能证明此举的合理性。不合理的事情,永远都是不合理的,比如不能踩点下班的潜规则,就是不合理的。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其实体现在方方面面,当正常下班都变成“有罪之举”时,这本身就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。对管理者和全社会来说,都应该改变这种陈旧的观念,树立起新时代的新观念。那就是,让工作效率来说话,别让狭隘的潜规则和“上班时间观”来影响企业或机构的健康发展。 一言以蔽之,不要“踩点下班”的潜规则早该打破了。这无论是从道理上,还是从法律上,都是站不住脚的,既然如此,就不应该继续允许这样的陋习存在,而应该让其走进历史的尘埃,让每一家企业或机构的管理者都能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。而这,才是劳动者之福,也才是社会之福。 作者:龙敏飞 投稿邮箱:qilupinglun@sina.com 新闻线索报料通道:应用市场下载“齐鲁壹点”APP,或搜索微信小程序“齐鲁壹点”,全省600位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! 举报/反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