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明末的公共言论中,最为值得关注的有以下两点:一是追求“国是”“公论”,提升言论在传统政治结构中的地位;二是“野议”与“朝议”相对立,在野言论日渐兴盛,最终形成以东林、复社为代表的“清议”。
就前者而言,明代末年,由于朝局的变化,很多学者都开始关注“国是”,并提出了各自的见解。这种见解,细加分析,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两类:第一类是虽对“国是”有详细的阐释,但从总体上还是将国是的大权最终归结到皇帝手上,而部分轻视了来自在野士人乃至民间百姓的力量。杨锵之说无疑是这方面见解的典型。杨锵认为,国是有定体,无定局。所谓有定体,概言之,即或以缜密为是,或以疏阔为是;或以明审为是,或以含糊为是;或以紧捷为是,或以渐次为是;或以刚割为是,或以隐忍为是;或以振刷为是,或以因仍为是。这是一种千古不易的定体。所谓无定局,概言之,即或古为是,而今为非;或前为是,而后为非;或名为是,而实为非;或常理为是,而窾会为非。这就是说,所谓无定局,就是国是必须随时变通。至于国是之得,或出于皇帝之独断,或出于辅臣之老谋,或通过一些隐君子之上言而起到拾遗补阙的功能,或由一些虚中之人的不断上言,而使国是得定。而国是之失,“或际夫己穷而不变,或狃于积习而苟安,或决裂于书生之执拗,或厄夺于重臣之专愎,或阴挠于朋党之盈廷,或纷更于噪夫之喜事”。正是从这一点上,杨锵得以看出“有治人,无治法”。所有这些辨析,杨锵终究归于下面的结论,亦即承认孔子所谓的“辨言乱政”。换言之,轻率的言论往往看上去很有道理,似乎可用,其实“谬于时”,不合时宜。[34]第二类是对“国是”与“国体”“国法”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详细的辨析,在此基础上确立国是在国家政权体制中的地位。将“国体”“国法”“国是”并列而拟为国家政治构成的三大支柱,这不仅是东林党人缪昌期政治学说的特点,更是以“公天下”为基本内涵的“国是”说的典型。“国体”与“国法”,是“人主之所独”,而“国是”却是“天下之所共”。[35]“国是”是出自群心之自然,而成于众口之同一。换言之,“国是”就是众口一词,以匹夫匹妇的所是所非作为仲裁是非的标准。这种出于人心之自然的公论,即使天子也不能侵夺公卿大夫的公论权利;同样的道理,公卿大夫也不敢侵夺愚夫愚妇的权利。缪昌期“国是”出之匹夫匹妇的主张,作为一种舆论大众化的学说,仅为理论上的假说而已,而事实上他根本不想也不愿将它付诸实践。公论存于愚夫愚妇,并不是真的从愚夫愚妇的口中一一流出。如果公卿大夫不立意见,不逞意气,凭着“率然之偶发”,提出自己的看法,这就是代表愚夫愚妇的公论。换言之,公卿大夫可以成为大众舆论的代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