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官制还有“缺”一说。所谓“官缺”,指的是清朝对任职者提出了民族成分的要求,比如,某某官必须由满族八旗担任,某某官必须由蒙古人担任,某某官必须由汉军八旗担任,某某官可以由汉族人担任。比如,中央六部尚书必须满汉各一人,侍郎必须满汉各两人,等等。如果满族尚书离任,空出了缺,即便有汉族官员资历、能力都符合条件,也不能接任。这就是官缺的要求,本质上是清朝的民族限制政策。
这么多古代官制的项目,作用大小时有不同。最初的主角是爵位,官职后来居上,从秦汉后渐成核心项目。唐代大臣陆贽说,虽然有品、阶、勋、爵等体系,“然其掌务而受奉者,唯系于职事一官,以序才能,以位贤德,此所谓施实利而寓之虚名者也”。和官职相比,官品用来区分等级、爵位用来酬赏权贵、勋官用来奖励功劳、阶官更多的是安置官僚,它们主要是用来确定待遇,是“虚名”。官职是“实利”。“虚实交相养,故人不渎赏;轻重互相制,故国不废权。”
最后,我们一起来解读本篇开头的四个官衔。
刘昌的官衔可以分为:“开府仪同三司”是阶官,表示刘昌可以开府、可以享受三司的仪仗;“检校尚书右仆射”也是阶官,刘昌并不用去尚书省代理右仆射;“使持节”是一项差使,表示刘昌手持天子节杖,在唐朝可以调动军队;“泾州刺史”是核心官职,刘昌应该常驻泾州;“兼御史大夫”是兼职,授予刘昌监察权;“上柱国”是很高的勋官,可见刘昌立下了不小的战功;“南川郡王”是爵位;“追赠司空”是赠官,朝廷在刘昌死后追封他司空一职。刘昌生前主要是在泾州当刺史,是从三品官,其他都是政治待遇。由此也可见,唐代官衔的书写顺序是阶、官、勋、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