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记得有一次跟吉夫斯闹了点小别扭,从职介所雇了个人顶替他。这家伙跟着我还不到一个礼拜,有天晚上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,放火烧了房子,还举着切肉刀扬言要把我切成一块块,说他好奇我内脏的颜色,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。到目前为止,我一直把这段经历看作是人生中最艰难的坎儿,现在我发现它只能屈居第二。
我说的那位老兄,头脑简单,没念过什么书,斯波德呢,是出身优渥,教养良好,但很明显,这两位的灵魂在同一点上取得了共鸣。在别的话题上他们想必不会有什么共同观点,但对于我内脏颜色的好奇心上,他们是不谋而合。唯一的区别在于,我那下人打算用切肉刀来挖掘,而斯波德似乎认为赤手空拳足以胜任。
“夫人,请回避一下。”斯波德说。
“我这才刚到呢。”达丽姑妈回答。
“我要把这家伙揍个半死。”
用这种态度和我这老亲戚说话可大大不对。她特别维护本家人,并且我也说过,对伯特伦更是宠爱有加。只见她脸色一沉。“不许你碰我侄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