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有什么关系?”爱玛打断他说道,“一位家庭主妇才不会把心思花在打扮上呢。”
说完,她又陷入了沉默。
随后几天,情形都是如此。爱玛的言谈、举止,统统变得与从前不一样了。大家都注意到,她比从前更把家务事放在心上,每天准时上教堂,对女用人也管得比较严了。
她把白尔特从奶妈家接了回来。家里来了客人,费丽丝黛就领她出来,包法利夫人撩起她的衣服,让客人看她的小胳膊小腿。她宣称自己爱孩子,孩子是她的安慰,她的欢乐,她的心肝宝贝。她爱抚孩子,总带着奔放的感情。永维镇以外的人见了,一定会想起《巴黎圣母院》里的莎谢特[1]。
夏尔每天回到家,总发现拖鞋放在火炉边烤得暖暖的。现在,他的坎肩不再缺衬里,衬衫不再缺纽扣;他如果有兴趣打开衣柜看一看,会发现一顶顶睡帽摆得整整齐齐。他提议去花园里转转,爱玛再也不会表示不乐意;他的建议,爱玛即使不明白他的意图,也会百依百顺,没有半句怨言。每天晚饭之后,他往火炉角落一坐,双手放在肚皮上,双脚搁到柴架上,脸因为食物正在消化而通红,眼睛因为幸福而熠熠生辉。孩子在地毯上爬来爬去;身材苗条的妻子走到他身后,隔着椅子靠背吻他的前额。
莱昂看到这情形,禁不住暗自说:
“我真要疯了!怎能和她亲近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