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旦我们入此窠臼,就难免将勃拉姆斯室内乐的境界看小了。叶嘉莹讲杜诗的时候,曾以清代词人朱彝尊的作品来比较。后者的词即表达了一种细腻,却为环境所不容的感情——作者爱上了妻子的妹妹;反观杜甫,他的诗中所流露的情感总是既符合伦理,又真实而充沛。问题在于,此二者其实不足以并置,朱词固有其妙,境界终归未至于高迈。勃拉姆斯的作品却完全不是这样。维也纳乐派的室内乐创作历海顿、莫扎特、贝多芬与舒伯特四代,众多煌煌巨著都已问世。任何人一旦有后继之念,便是将自己放在泰山压顶的境地。可勃拉姆斯成功了,他的室内乐作品是有足够分量延续那辉煌传统的,而且在人力所及的范围之内,他使古典风格与浪漫主义和解,继舒伯特之后,使古典风格再次出现一个圆满、光荣的完结。
这一切绝不是单有“小我”中一份私密情感的推动所能做到的,若非在一个“观乎宇宙人生”的高度上取得成功,室内乐在其亲密风格之外,于境界方面终归要功亏一篑。可最终,勃拉姆斯的室内乐同他的管弦乐与声乐作品三足鼎立,他也就成为德奥音乐史上堪称集大成的最后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