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这里,我们对上述内容简单地进行一下总结。要给人好处,就要给得“恰到好处”,也就是说:不轻送、不滥送,不吝送!
第一,所谓“不轻送”就是“不轻易给对方”。
总是要让对方为这“好处”吃一些苦头,花一些心力,让他在“付出”之后才“得到”,这样他才会珍惜这“得来不易”的好处。如果你因为身上有太多“好处”而随便给人,或想以“好处”来讨别人欢喜,那么不但他不会珍惜这些“好处”,对你也不会有任何感激之心,反而还会嫌少、嫌不够好,甚至一再向你要好处,你如不给或给得不如前次好、不如前次多,对方便要怪你、恨你,比你不给他好处还怨得深。
第二,“不滥送”,顾名思义就是“不乱给”。
该给多少都要有准则,否则会出现和“轻送”一模一样的后遗症,而且还会造成是非不明的结果。
第三,“不吝送”就是毫不吝惜地给,也就是前面说的要“敢送”。
这里的“不吝送”和“不轻送”、“不滥送”是没有矛盾的。“不吝送”是指应该给、必须给、不得不给时,就要慷慨大方地给,不怕给得多,只怕给得少。这种情形包括人家有恩于你时、奖赏有功的属下时、要重用某人时、要收买人心时,以及情势所迫时。如果你给得少,给得不干脆,那么这“好处”的效果,得不到别人的感谢也就罢了,有时还会招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