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于行动的未被认识到的条件和行动的意外后果,则是行动者在行动时很难完全认识到的条件,总会有一些意料之外的条件对行动者的行动产生干扰性影响,在确定性愈加不稳定的今天,这种未被认识的条件会更多。而行动的意外后果则是不符合行动者预期的行为后果,当意外后果产生时,就需要行动者通过自我的反思性,来对整个行动过程进行理性的反思梳理,对于行动过程的潜功能与显功能、正功能与负功能进行综合分析,从而最终形成具有引导实践活动能力的主体意识,并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加以运用。
(二)主体意识需与现代性社会生活或组织秩序相切合
我们知道,吉登斯所指的现代性是一种关涉社会生活或组织的模式,因此,指导现代性社会良性发展的主体意识,首先必须切合现实的社会发展状况,才能避免现代性的不良影响与消极后果,克服社会发展的断裂。吉登斯认为,关于现代性社会的一般特征和存在形式,目前有各种各样的解释,如“后现代主义社会”“后工业社会”等等,仅仅依靠创造一些新名词是不能真正理解现代性的,它们不可能形成正确的主体意识,因为这些新名词并不能真正揭示现代性社会制度所具有的独特性,而事实上现代性在形式上不同于所有类型的传统秩序,只有揭示了现代性社会生活或组织秩序与以往传统秩序的断裂原因、形式表现、动力机制才能理解现代性。